书法作为中华民族独特的艺术在中国享有崇高的文化地位。她负载着丰富的文化心理和人文信息,绵延几千年经久不衰,除了她完美的艺术形式集中体现了中国艺术的基本特征外,更主要的则是书法中蕴含的精神力量具有决定和指导的因素。
这就是书法的灵魂,灵魂在宗教中认为是离开人体而独立存在的非物质的东西,一旦灵魂离开人的躯体,人即死亡。书法也是这样,如果丢掉了她的灵魂,那么无疑也将面临死亡。
什么是书法的灵魂呢?这个灵魂就是中国的文化和中国的精神。书法能称之为艺术的,绝不是单单汉字的组合。书法家也不是单单的会把汉字组合起来书写内容。其中包含着书法家们的修养,基本功,以及对书法艺术内涵的积淀和艺术美感的把握。否则光是把汉字组合起来书写,即使是模仿别人的字体,能做到形似,最多也不过是个“书匠”。不能称之为书法艺术。
书法之所以能称之为艺术,除了字体,除了结构,除了章法,除了内容的体现,除了用笔中的轻,淡,浓,重,枯,飞白,疏,密;用笔的中锋,侧峰;这都是属技巧的范畴,更重要的是一个书家的字外功夫如何?包括:艺术修养如何?汉字功夫如何?古诗词功底如何?美学知识掌握的如何?形象思维的把握如何?形体表现力如何?等等,等等。没有这一些的功夫所在,就没有资格称之为书法家。
因为无论从书法的产生还是发展,都是围绕着文化这个核心来运行的,那种对书法技法的层面的学习以及对书法线条表层的审美,只是一种肤浅的体悟,对书法的真正理解,是隐含在汉字书法里的文化内涵,是一种超乎笔画之外的玄妙,是一个幽深无尽的文化世界。好的书法,它必须有文学的联想、诗词的意境、绘画的构图、舞蹈的韵律、音乐的节奏、体势的完美。沈尹默说过:“无色彩而具图画的灿烂,无声音而行音乐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