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逐利润的市场经济中,信用的种子如何生根?利益攸关的激烈竞争中,诚实的风尚靠什么引领?日前,中央文明委发布《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勾画出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目标任务和实现路径,以制度的力量培育诚信自觉,用制度的笼子关住失信行为,成为建设“诚信中国”的重要指南。
习近平同志强调,“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企业无信,则难求发展;社会无信,则人人自危;政府无信,则权威不立。诚信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的传统美德,也是现代社会的黏合剂和市场经济的基石。但随着现代中国从“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的急剧转型,诚信传统受到拜金主义的侵蚀,制假售假、商业欺诈、逃债骗贷、学术不端等现象屡有发生,诚信缺失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大问题。杜绝唯利是图的“毒奶粉”、驱逐弄虚作假的“地沟油”,提高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形成履约践诺、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是全社会的共同期盼。
邓小平同志早就说过,“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纵观全球,用制度建设为社会诚信保驾护航,是各国的通行做法。试想,如果失信不仅不受惩罚,反而获得不义之财,那么在趋利避害的行为法则下,失信行为自会屡禁不止。建立全覆盖的社会信用信息记录,健全褒扬诚信、惩戒失信长效机制,营造诚信建设法治环境……《意见》倡导德法并举、刚柔相济,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治理,强调诚信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可谓抓住了诚信制度建设的关键,具有很强的现实操作性。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推进诚信制度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意见》的出台只代表顶层设计的完成,下一步更应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各地各部门要把诚信建设与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推动转型升级、创新社会治理、转变政府职能结合起来,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在治理重点领域、解决突出问题上求突破,在激励守信、惩戒失信上见实效,只有这样,诚信制度才可能真正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对公民来说,诚信是个人美德;对企业来说,诚信是黄金资产;对社会来说,诚信是公序良俗;对国家来说,诚信是重要的软实力。在全社会形成不能失信、不愿失信、不敢失信的制度环境,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我们就能夯实经济社会发展的信用根基,迎来一个相互信任、和谐共容的美好社会。(《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全文见第六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