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青(1936.11--)别名赵露丹、赵青鸾。女。山东省肥城县人。
1948年在上海向俄罗斯舞蹈家玛葛兰姆学习芭蕾近三年。1951年考入中央戏剧学院舞蹈团。1953年为中央歌舞团演员。1954年入北京舞蹈学校进修,在校期间她表演的《天鹅湖》中的《西班牙舞》和《滑冰舞》受到一致好评。1956年毕业后调中央实验歌剧院任舞剧演员,主演了大型民族舞剧《宝莲灯》,她所塑造的三圣母舞蹈形象受到广大观众的高度称赞。参与创作和表演的舞剧作品有:《梁山伯与祝英台》、《八女颁》、《刚果河在怒孔》、《刑场上的婚礼》、《剑》(获文化部创作二等奖、表演一等奖。1982年由上海电影制片厂拍摄成影片)等。1982年举行了第一台“赵青舞蹈作品晚会”,表演了一批自编的新舞蹈《海之诗》、《霸王别姬》、《黛玉焚稿》、《印染工人之歌》等。1987年举行了第二台“赵青舞蹈作品晚会”,新作品有舞剧《骆驼祥子》片断“虎妞与祥子”、《搭错车》中的三段双人舞、《洛种》、舞蹈诗《琵琶行》、舞蹈《金蛇狂舞》、《潜水姑娘》等。
1984年北京电影制片厂摄制了由她主演的电视连续剧《龙的传人》。1985年珠江电影制片厂摄制了由她编剧并任主角的故事片《金色的梦》。1986年广东电视台拍摄了《赵青舞蹈集锦》。 1989年中央电视台摄制电视片《丑娃娃的梦》,收入有舞蹈《马路天使》、《爱情的故事》、《编花篮》、舞剧《一样的月光》节选等。1991年12月中央电视台举办了“赵青舞蹈艺术生涯40周年影视展播”,连续七个晚上播放了由她主演的电影、电视片、专题片、舞蹈集锦等。曾多次出国访问演出,为租国获得了荣誉。为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文联委员、中国舞蹈家协会会员和舞协第五届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