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翎(1931.7.3—)
原名杨建中,生于山东单县农村。继续读过小学,后到安徽、江苏读书至高中。1949年到济南华东大学社会科学系和中文系学习,后并入山东大学。1951年开始在《青岛日报》、《文艺报》等报刊发表诗歌和文艺评论。1953年大学毕业后到北师大工农速成中学任语文教师。
1954年与李希凡合作,先后发表《关于〈红楼梦简论〉及其他》和《评〈红楼梦研究〉》两文,针对红楼梦研究中的某些观点,提出批评。出乎作者预料,引起一场批判运动。同年10月调入《人民日报》社任文艺编辑,继续与李希凡合写文章,后辑结为《红楼梦评论集》。1958年被错划为右派,下放劳动。1962年任河南省文联《奔流》杂志编辑。1974年到郑州大学中文系任教。
1979年右派问题得以改正,1980年调回《人民日报》社文艺部。近10余年间写有大量杂文,广泛涉及古今文艺和现实生活,思想敏锐,行文活泼,辑有《了了录》等集。现任《人民日报》高级编辑、文艺部主任、中国红学会秘书长。
[著作书目]
红楼梦评论集(理论)与李希凡合著,1956,作家
继续集(文学评论)1983,花城
了了录(杂文集)1983,四川人民
金台集(评论、杂文合集)1986,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