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色块主要自北至南贯于我国东部,虽然是农耕文化区,但有南方稻作与北方旱作的差异。汉语色块又可分为若干方言区,其中以北方方言区域最大;除苏南、浙江的吴方言,湘中的湘方言,鄂东南、江西的赣方言,福建、台湾及广东潮汕的闽方言。广东的粤方言用散布粤、闽、台的客家方言。由于以农耕文化为典型特征,汉语色块中最典型的民俗舞是秧歌舞蹈,我们先来看几段史料:
清代吴锡麟《陕南巡视录》载:“陕南西乡县沙河镇田间农民有系彩于首扮戏装者,歌唱舞蹈,锣鼓喧天,盖为插秧助兴,俗名秧歌本此”。
清代姚燮《今乐考证》中有“山歌”条,在摘录前人有关文字后加按语道:“按今又有秧歌,本饣盍妇(往四野送饭者)所唱也。《武林旧事》元夕舞队之‘村田乐’即此。江浙间扮诸色人跳舞,失其意,江北犹存旧风”。
清代李调元《南越笔记》载:“农者,每春时,妇子又数计,往田插秧,一老挝大鼓,鼓声一通,群歌竞作,弥日不绝,谓之秧歌”。
《巴川直隶志》载:“春日插秧,选歌郎二人,击鼓鸣钲于垅上,曼声而歌,更唱迭和,纟丽纟丽可听,使耕者忘疲,以齐功力,有古秧歌之遗。夏耘亦如之”。
《帝乡纪略》:“四州……插秧之时,远乡男女,击鼓互歌,颇为混俗”。
《湖南晃洲厅志·风俗》载:“岁,农人连袂步于田中,疾徐前却,颇以为戏”。
上述史料,北起陕南,南至南越(广东),东由浙江,西到巴蜀……一可见“秧歌”是汉语色块普遍存在的舞蹈文化,二可见“秧歌”本身的内涵丰富:有饣盍所唱,有妇子群歌,有歌郎迭和,有农人为戏……但总体而言,“秧歌”的发生,其时在挺身季节,其地在垄上塍间,其人为农夫饣盍妇,其意为插秧助兴;而其结构:必击鼓为节,必更唱迭和,亦有“连袂步于田中,以趾代锄,且行且找……疾徐前却”的舞蹈。
“秧歌”作为汉语色块的典型舞蹈,有着悠久的历史,它最初不是为插秧者助兴而是祭祀田祖以祈丰年的活动。明代刘世瑞有诗曰:“秧歌唱共趁霄晴,客岁中秋夜月明,我道祈年还祝雨,入春阴雨最宜耕”。这种祈年的活动,早在《诗经》中就有记载,《小雅·甫田》曰:“以我齐明,与我牺羊,以社以方。我田既臧,农夫之庆。琴瑟击鼓,以御为祖,以祈甘雨,以介我稷黍,以谷我士女”。这里说得很清楚,“琴瑟击鼓”的“农夫之庆”,乃是“御田祖”;而“御田祖”又是为了“祈甘雨”、“介稷黍”和“谷士女”。这各民间的祈年活动,甚至被规范为一种礼仪,即古老的“蜡礼”。如《礼记·郊特性》所记载:“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此所以配上帝。郊之祭也,大报本,反始也。天子大蜡八,伊耆氏始为蜡。蜡也者,索也。岁十二月,合聚万物而索飨之也”。伊耆氏即神农,说神农“始为蜡”,可以看出“蜡礼”乃是农耕生产的产物。“蜡”作为“郊之祭”也体现出与“御田祖”为某些联系。可以认为,这些祈年的“御田祖”、“郊之祭”正是后世“秧歌”的滥觞——尽管其功能由祀神而转到娱人,但那祝愿农耕生产有所获的内质却是一脉相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