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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族民间舞蹈概况

[日期:2008年04月28日] 来源:中国艺术家网  作者:chris [字体: ]

  度戒舞  夫妻跳盘王  龙虫舞  铜鼓舞

  云南瑶族主要分布于文山州的富宁、广南、麻栗坡、马关,江河州的河口、金平、屏边、元阳,西双版纳州的勐腊,思茅地区的景东、江城、墨江及曲靖地区的师宗等县。

  瑶族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瑶语支。云南瑶族讲“勉话“,通汉语而无瑶文。民间流行的所谓“瑶书”、“经文”,实际上是一种借用汉字而发瑶语读音的文字,一字念三种音,即说话时发一种音,念经时发一种音,唱山歌情歌时又发一种音。由于年代日久,借用的汉字多已变形,如“姑娘”瑶语读“煞”,写则为“姨”;“父母”读“法急”。甚至依照本族语言特点按汉字结构方法再行创造等。

  根据语言和服饰特点,云南瑶族共分为三大支系,即靛瑶、板瑶和过山瑶。各支系另有自称,如靛瑶支系的蓝靛瑶自称为“秀门”、“金门”和“吉门”等,而河口、屏边、金平等县的线瑶、沙瑶、平头瑶则自称为“耿门”、“见低门”和“京江门”;板瑶支系的大板瑶、江头瑶、角瑶自称“尤勉”;过山瑶则自称为“亚”。

  云南瑶族,根据各地志书及本族所言,其先祖即史书记载的秦汉时期“长沙武陵蛮”之一部分,原住湖南洞庭湖一带(《后汉书》)。后因社会动乱,约于明末清初,分批经两广陆续进入云南。也有学者认为,早在唐朝时期云南就已居住有瑶族的先民。大概是由于瑶族在历史上并非是一次迁入云南,而迁入云南后仍不断四处迁徒的缘故。

  入滇后的瑶族,仍处于一种经常性的流动之中。如清道光《他郎厅志》载:“瑶人自粤迁来,居无定处,每至深山开垦耕种,侯田稍熟,又迁别所开垦如前,不惮劳瘁。”瑶族进入云南后,仍按着一条由北至南、从东向西的历史上形成的迁徒路线移动。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才结束了瑶族人民那“祖无田塘之地,累世依山刀耕火种,十指为耙,度活浮生,山穷水冷,地瘦人贫,耕求不富,穷极艰难”的悲惨生活(引自西畴县清宣统瑶族手抄经瑶族信奉祖先神和自然神,原始宗教观念浓厚。受汉文化的影响,道教十分盛行,并与本族原生信仰融合,形成了独特的民间宗教体系和风格传统。祭献神农、伏羲、社王、雷王、土地、山神、林神、四境、瘟主、三清、三元、玉皇、斗皇、老君、帝母、龙王、风伯、雨师、谷娘、禾魂、四帅、张天师、观音、家先等。传统节日及宗教节日甚多,几乎月月都有节。宗教仪式有“度戒”、“打斋”、“祭龙”、“祭社”、“扫寨”、“拜寄”、“祭神”等。

  其中“度戒”是云南各地瑶族极为重视的一种传统宗教仪式活动,民族特色极为浓厚。

  瑶族实行族内婚的一夫一妻制,受本族法纪的影响,婚后离异者极少。青年男女婚前恋爱自由,对歌谈情是主要的恋爱方式。

  瑶族原为火葬。史籍载:“父母死,以火焚尸,捡骨置瓦器,以便迁徒”(民国《马关县志》卷二)。现已不行火葬而土葬。

  云南瑶族的盛大祭祀活动至今仍然保留着明、清时代的典仪遗风,要挂盘王、三清、三元、四帅、龙王等帛画,并由道公和师公主祭主跳,配以跳鼓、跳锣、跳铜铃、跳罗帛、跳花带、跳法棍等舞蹈。其中,跳鼓乃是仪式活动中的主要舞蹈,盘鼓为主奏乐器。云南瑶族的盘鼓(又叫扁鼓)大小各异,故盛行“盘鼓舞”而无“长鼓舞”,据本族人说是因为长期迁徒之故,长鼓不好携带,进入云南后便逐渐失传了。

  云南瑶族的民间舞蹈以祭祀舞蹈为主,特别是度戒仪式中的系列舞蹈最具代表性,另外还有祭祖还愿的“跳盘王”、祭祖纳福的“跳江楼”、缅怀亡人的“龙虫舞”和驱鬼徐邪的“丢曼”等,舞蹈的功利目的各不相同。

  除了大量的祭祀舞蹈外,还有节日期间的“跳新年”、喜贺新居的“庆瑶楼”和为了展示青年小伙的机灵勇敢以博得姑娘爱慕之情的“锣舞”等。

  由于瑶族舞蹈大量集中在祭祀活动中,因此,仪式的主持者——师公和道公,就是舞蹈的主要表演者。但师公信奉师教,以“梅山法主”唐、葛、周三将军为其师主,属梅山教。道公则信奉道教,尊玉清、上清、太清三位尊神为道祖。所以,瑶族的祭祀舞就有“师边”和“道边”之分。“师边”的舞蹈称“跳师”,“道边”的舞蹈称“跳道”。但师公又尊道教为正教,并借用道教的“三元三官”的概念和含义来称其师主为“上元唐相,中元葛相,下元周相”。所以,师教又叫“三元教”。

  在“度戒”仪式中,道公常以“跳道”来请神,师公则以“跳师”来娱神,故道公舞又称“文舞”,师公舞又称“武舞”,在舞蹈的风格和法则上有如下区别:

  第一,道公以鼓、锣(大锣)和钹为伴奏乐器,舞蹈中节奏平稳,神态虔诚,舞姿多呈含胸揉踩之态。跑边时往往先出右脚,往右转身起步。行进中,双膝上下颤动,上身稳健,如踩海绵一般;师公则以鼓、锣(小马锣)、铜铃为伴奏乐器,节奏跳跃明快,舞姿多颤抖、摇摆或晃动。跑边时先出左脚,往左转身起步。行进中,其双膝的颤抖、上身的摇摆和双肩的晃动,皆皆为巫舞的原始风格。

  第二,道公舞以道教“上元天官赐福,中元地官赦罪,下元水官解厄”的教义为法则,形成了高、中、低三种位置进行舞蹈的“三元跳法”;师公舞则从阴阳五行、五方、五色、五帝等观念出发,形成按东、南、西、北、中五个方位进行舞蹈的“五方规则”。

  以上两种不同的舞蹈风格和法则,在仪式活动中往往是他们的主要区别。但在同坛作法的过程中,他们又相互密切配合,表现出谁也不能偏背的师、道同宗的现象。

  瑶族祭祀舞蹈都为道具舞,如请圣则击鼓、敲锣、跳钹、摇铃、舞令简;祭祖则跳法杖;求子则跳法棍;镇坛压邪则舞法剑;跳罗帛意为诸神驾到;舞花带则是送给神灵的束束鲜花。

  瑶族是一个不断迁徒的不屈不挠的民族。他们的舞蹈突出地表现了这个民族所具有的明显的文化特质:对以盘瓤为主神的无限美好的厚望;对祖先传统美德的赞颂;以舞蹈传播民族淳朴的道德观念和精神;发扬本民族传统的群体意识,这正是瑶族舞蹈所具有的文化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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