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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2000余座博物馆将评估定级 共三个等级

[日期:2008年02月19日]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丁肇文 [字体: ]

  今后,不仅博物馆里的文物有保护等级的划分,我国大大小小2000多座博物馆也将进行评估,分出一、二、三共三个等级。

  国家文物局有关人士介绍,开展博物馆评估定级,已列入国家文物局2008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博物馆等级划分共有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一级、二级、三级。博物馆等级一经评定,即向社会公布

,接受公众监督。为积极稳妥地推进这项工作,国家文物局决定,先行开展首批一级博物馆评估定级工作,取得经验后,再全面推开评估定级工作。今后,博物馆评估工作将每三年开展一次。

  据悉,国家文物局将组织设立全国博物馆评估委员会,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组织设立本辖区博物馆评估委员会。全国博物馆评估委员会主任由国家文物局领导担任,委员由博物馆专家、著名学者以及国家文物局博物馆司、中国博物馆学会等有关方面负责人组成。全国博物馆评估委员会负责全国博物馆评估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一级博物馆由省级博物馆评估委员会提出推荐意见,经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全国博物馆评估委员会评议。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登记、注册、接受年检的,具有文物、标本的收藏保管、科学研究、陈列展览功能,并于2005年1月1日前对外开放且正常运行的各类博物馆,均可申请参加博物馆评估。省级文物行政部门需将经省级博物馆评估委员会提出并审核同意的一级博物馆名单,于今年3月31日前报送国家文物局。今年5月18日国际博物馆日当天,国家文物局将公布首批一级博物馆并予以颁牌。

  据透露,一级博物馆每年开放时间应在300天以上,非国有博物馆在240天以上;基本陈列定期免费开放,且在60天以上;日常免费、优惠开放制度和措施向社会公示;每年免费接待的青少年观众群体的人数应占观众总人数的一定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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