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考试院公布2009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及艺术特长生的相关办法。
保送生必测科目必须C以上
各高校将于2009年1月1日后、4月15日前,将本校已测试合格拟录取的保送生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教育考试院将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jseea.cn)上对高校拟录取中学保送生名单进行集中公示。经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公示无异议,且学业水平必测科目等级均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合格)的考生,方予以办理录取手续。对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获奖材料取得保送资格的学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录取资格及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并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保送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要取消其学籍。对在推荐保送生工作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违反规定推荐的中学,一经发现并核实,将予以通报批评,由有关教育行政和招生部门对其当年所有推荐保送学生进行重新审查;对弄虚作假的中学,视情节严重程度,暂停其1至3年推荐保送生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的中学,将取消其今后推荐保送生资格。
艺术特长生分三等级
艺术特长生招生对象为符合本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具有音乐(声乐、器乐、键盘)、舞蹈、戏剧、书画(书法、美术)等艺术特长的考生。教育部规定清华大学等53所试点高校(其中我省有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共7所)可在全国范围内招收艺术特长生。江苏省省属普通本科高校(不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可在我省范围内,使用预留计划选择性试招少量确有艺术特长的考生。高校招收的艺术特长生人数须控制在国家核定的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且只能在本科第二批及以上批次招收。
艺术特长生报名条件为:1.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市级(指省辖市,下同)文艺调演比赛个人项目获得二等奖(含)以上;省级(含)以上文艺调演比赛个人项目获得三等奖(含)以上。2.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市级(含)以上美术、书法作品展览。3.具有较高艺术才能,符合拟报考高校开展艺术活动的需要。我省2009年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工作由有关高校组织进行。教育部规定的53所试点高校可自主进行艺术特长生测试;省属高校原则上承认相关部属院校的测试成绩,不再单独组织测试。有特殊要求的省属高校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方可开展测试工作。各高校测试工作应在2009年1月1日后、3月15日前进行。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有关材料,按照相关测试高校规定的时间,直接到高校报到、缴纳费用、领取准考证,并参加专业测试。
我省艺术特长生测试成绩分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个等级。教育部规定的53所招生高校,根据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的情况评出成绩。省属高校可承认相关部属院校的测试成绩,经批准也可对报考本校的考生自主进行专业测试并评出成绩。在专业测试中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经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公示无异议且参加了普通高考和学业水平测试的考生,各招生高校可根据考生的高考志愿,按以下规定择优录取:1.艺术特长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须达到招生高校在招生章程或招生计划中提出的等级要求。如高校未作具体说明的,艺术特长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按该高校普通类等级要求执行。2.专业测试达到合格等级、高考文化分在省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相关高校投档线下20分(含)以内、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达到上述要求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可根据其志愿向相关高校投档,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3.专业测试达到优秀等级、高考文化分达到省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达到上述要求的考生,根据其志愿及相关高校的书面申请,省教育考试院可向相关高校投档,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校招收艺术特长生总数的15%。未经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公示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不予投档,高校也不得按艺术特长生有关政策录取。
附:2009年全国范围内招收艺术特长生高校名单(共53所)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华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重庆大学、四川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长安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