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曲结构形式的一种。指由若干个具有独立意义的乐曲或乐章有机地统一、联缀而成的大型作品结构形式。在结构形式上,与套曲涵义相同。组曲有声乐组曲和器乐组曲两种。声乐组曲通常具有统一的标题内容,有若干彼此独立、演唱形式及风格各异的歌曲组成。器乐组曲则由若干具有独立性的器乐曲组成。欧洲18世纪中叶以前的古组曲形式,以德国古典舞蹈组曲为典型,全曲包括四首基本的舞曲,其结构大致为:前奏曲或序曲、托卡塔+阿勒曼德舞曲(中速、四拍子)+库朗舞曲(快速、三拍子)+萨拉班德舞曲(慢速、三拍子)+基格舞曲(快速、六拍子)。近代组曲的创作较自由,可根据某一内容题材、民族音乐素材创作或从歌剧、舞剧音乐中选出若干首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