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者确定了要表现的主题后,摆在面前的首先是如何安排和处理摄影画面的构图问题。所谓摄影构图,就是把要表现的客观对象有机地安排在一幅摄影画面中,使其产生一定的艺术形式,通过它把摄影者的意图和观念表达出来。这里包括:被摄主体在画幅中所处的位置,照片画幅的长宽比例、透视与空间深度的处理、影像清晰与模糊程度的控制、色彩的配置、影调与线条的应用、气氛的渲染……总之,就是处理构成摄影画面总印象的一切造型因素。摄影的这种构图过程,并非在产生作品的最后阶段才完成的,而是从考虑画面时就开始了。
研究摄影构图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表达照片的主题内容,使作品更有艺术感染力,更能给观众留下深刻的印象,增强照片的效果。它的基本要求是鲜明、易懂、有表现力。这意味着在考虑摄影画面的构成时,要尽可能注意简化。简化决不是简单化,而是精化,即对各种事物进行最准确、最迅速的分析、判断和取舍,把画幅中不需要的那些因素排除在构图之外;尽量使被摄主体从周围环境中突出出来;被摄体相互之间的关系要协调、统一,不可互相争夺视线;被摄体的形状要处理好……总之,尽量使你所塑造的艺术形象鲜明突出,能深深地感染观众。
摄影画面的构图有一些为大多数人公认的一般性的法则,但这些法则有时又不是绝对的,不可以生搬硬套。大家所能接受的一些构图法则,也常常会有例外,而且也会随着时代的变化而改变——新生的将最终取代陈腐的。由此可见,艺术创作在表现方法上是极其灵活的,它没有既定的公式,也不应有僵死的、一成不变的教条,要依靠摄影者根据被摄现场的具体情况,根据创作主题的要求和摄影者自己的意图进行灵活处理。摄影者在现场有充分的选择和决断的自由。这样说,并不意味着摄影画面的构图就可以随心所欲,草率从事。相反,构图的好坏,常会影响到一幅摄影作品的主题是否表达得鲜明,它的艺术形式是否有感染力。
一幅优秀的摄影艺术作品,总是作者按照自己的创作意图对生活素材进行选择和布局,以使画面完整、严谨,具有一定的章法。正如一篇好文章,必须主题明确,语言清晰,段落分明,有一定的章法一样。被摄影者框到画面上来的图象,已不再是生活中各自独立的存在,而是赋予它们在画面上各自不同的地位,相互之间产生了一种新的关系,为表达一定思想内容起着不同的作用。仔细分析一些优秀摄影作品之后,便会发现这样的规律:被摄影者组织到画面上来的对象,有的是用来表达内容和结构画面的主要对象,是摄影者最感兴趣的,吸引他举起相机拍摄的对象,我们称它为主体;有的对象是与画面上的主体构成情节,来说明主体内涵的,我们称它为陪体;有的对象是作为环境的组成部分用以陪衬、烘托主体的,我们将它分为前景和背景;另外,除了这些实体对象外,还有空白部分,它是联系画面上各个对象之间关系的纽带;还有把各个部分有机组织起来时应注意的法则如均衡、多样统一等。以上这些就是画面结构的基本章法。下面我们具体谈谈它们在画面上的地位和作用:
一、主体提纲挈领
主体是画面上用以表达内容的主要对象,是画面内容和结构的中心。结构画面,首先要立主体。主体可以是一个对象,也可以是一组对象。主体既是表达内容的中心,也是结构中心,画面上其他景物的配置都以主体为转移。
一般来说,主体作为内容中心和结构中心在画面上是统一在一起的。但是,在一些表现环境气氛为主的画面中,主体作为结构中心的任务更为突出,如盛大的群众场面,景物层次众多的风光画面等,它们以气势和气氛为主,内容上难以分清明显的主次,但要使这样的画面结构不松散,有章法,也要选择一个对象作为结构上的支点,用以呼应全局,提纲挈领,把画面上的景物结成一个整体。我们常常看到,有的风光照片以某一小桥、亭台为结构中心,有的以船帆或挺拔的树木为结构中心来裁割画面,使它们对前后景物起联系和照应作用。这样的画面,主体在内容上倒不一定比其它景物更为重要,而在结构中心的作用却是非常明显的。
如何安排主体在画面上的位置,一些外国摄影书刊介绍说,如果把画面分成九宫格的样式,那么中间的四个交叉点上,是安排主体最好的位置;有的说画面对角线的交点到各个角的二分之一处是处理主体最好的位置;有的说线条会聚点上是处理主体最好的位置……等等,这些说法从形式和视觉习惯上总结了一些规律,有一定道理。比如九宫格的各交点上安排主体,有倚角之势,易于对画面的各部分进行顾盼和照应。而且各交点的位置接近于画幅边缘的黄金分割点,容易获得较好的视觉效果。很少有人将主体安排在正中,因为人是用两眼来观看对象的,正中的位置反而是视觉上最薄弱的地区,而且主体在正中,对全局的呼应容易顾此失彼。所以不是特殊要求,一般应避开正中的位置。但是上述的一些说法只是从形式出发,而不是考虑具体内容的要求,是离内容来谈形式。事实上,主体的位置并没有什么死板的公式,而是以事物本身的特点及作者的创作意图为转移的。
总之,一幅有内容的画面,不能没有主体,画面失去了主体也就失去了内容,主体表现不明确,内容也会含混。
二、陪体构成情节
陪体是指画面上与主体构成一定的情节,帮助表达主体的特征和内涵的对象。组织到画面上来的对象有的是处于陪体地位,它们与主体组成情节,对深化主体内涵,帮助说明主体的特征起着重要作用。画面上由于有陪体,视觉语言会准确生动得多。
一般在有动作情节的画面上常常是有陪体的。它能使观众更好地理解人物的神情动作,不致于产生歧意。
画面处理好陪体,实质上就是要处理好情节。陪体的选择要能用来刻画人物的性格,说明事件的特征,也就是要有典型性。
画面陪体的安排必须以不削弱主体为原则,不能喧宾夺主。陪体在画面所占面积的多少,色调的安排、线条的走向、人物的神情动作,都要与主体配合紧密,息息相关,不能游离于主体之外。由于画面经营有轻重主次之分,所以陪体在画面上常常是不完整的,只需留下能够说明问题的那一部分就够了。陪体过全,主体就会削弱。拍摄作机器的工人一般只需留下机器的主要部位即可,机器全了人物在画面上的面积必然缩小,影响对人物的表现。陪体留舍的这种分寸感,对摄影者的结构能力是一个检验。应做到“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恰到好处。
陪体的处理也有直接处理和间接处理之分,陪体不论多或少,全或不全,它是出现在画面上的。另外,还有陪体不直接见诸于画面的情况。虽说陪体是与主体构成情节的对象,但有一些画面与主体构成情节的对象不在画面之中,而是在画面之外。画面上主体的动作神情是与画面以外的某一对象有联系,这一对象虽然没有出现在画面之上,却一定会出现在观众的想象之中。这种情况我们就叫陪体的间接表现。民俗摄影在选取素材,经营画面时,要考虑观众越来越追求抒情性、哲理性及含蓄的审美要求,适当地利用间接表现陪体的手法,会加强摄影画面的表现力和感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