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体现和物化着人的一定审美观念、审美趣味与审美理想。无论艺术的审美创造抑或审美接受,都需要通过主体一定的感官去感受和传达并引发相应的审美经验。对艺术的审美分类,主要应根据主体的审美感受、知觉方式来进行。依据这个原则,艺术可以分为造型艺术、表演艺术、综合艺术和语言艺术四大类。
造型艺术
所谓视觉艺术即美术,是指通过人的视觉感官(眼睛)及与之相适应的审美手段去传达和接受审美经验的艺术。
在人的各种感觉器官中,视觉最为复杂、精细和灵敏,同时也是人获取信息的主要来源,外在世界的丰富性和多样性,常常通过视觉活动而被人感知。因而,视觉艺术的种类和样式也最为丰富,甚至其他艺术也往往需要以视觉感受为基础来构造艺术形象。
人类从远古时代就开始了视觉造型的探索,留下了最早的绘画和雕塑。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以视觉为审美途径的艺术种类和手段也日渐增多,绘画、雕塑、建筑、工艺美术、书法、摄影等是最为典型的视觉艺术种类。
直观性是视觉艺术最基本的审美特征。视觉所直接感知的,是直观的形状、色彩(或色调)和质感(质地或体量)及其构成关系。因此,在视觉艺术中,无论是平面(绘画、书法与摄影)还是立体(雕塑、建筑)的造型,都十分重视形式美规律的运用,多样统一、对称、均衡、对比、和谐以及图与底的关系等,都是构成视觉艺术审美特性的重要因素。在视觉艺术中,形式和内容、形象与意味以各种方式表现出来,构成了视觉艺术无比丰富的审美魅力。例如,基于对生命运动变化和不同质感或量感的高度概括能力,线条可以产生直接的审美感染力,不同的线条则能给人不同的审美感受,因此,线条不仅成为绘画的主要语言要素,也是其他视觉艺术的重要语言。色彩具有影响人的情感的功能,它也是视觉艺术的主要审美要素,不同的色彩配置或色调能使人产生不同的情感倾向,获得视觉快感并体悟其表现意义。
(一)绘画和雕塑
绘画和雕塑都主要运用形、色、质以及点、线、面、体等造型手段构成一定的艺术形象。前者是在二维平面上表现,后者则在三维空间中塑造,造型性是它们最重要的审美特征。
由于表现手段不同,绘画种类非常丰富,而写实与表现是两种最主要的方式。写实性绘画直接模仿自然和现实事物形象,多用逼真的手段达到特定的具象效果;表现性绘画侧重强调主观精神,多采取夸张、变形、象征、抽象等手法直接表达主体情感体验与审美需要,实现艺术形象的创造。例如,中国画的特色不仅在于其工具材料(毛笔、宣纸、墨色)有着很大的特殊性,更重要的,是它高度重视抒发主体的内在精神,强调“以形写神”、“神形兼备”,追求气韵、传神和意境,不是向着客观世界去研究形象的物质特性,而是为着心灵需要去触及绘画的形象性,含蓄、深沉地表现主体精神品质,由此形成中国画独特的审美意蕴。
雕塑对于艺术形象的塑造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和象征性。它以物质实体性的形体,在三维空间中塑造可视、可触及立体的艺术形象,其审美特性是在空间中获得的,与雕塑有关的周围环境也是雕塑作品的有机组成部分。一般来讲,雕塑主要通过两种方式表达:一是清晰地呈现,二是含蓄的暗示。例如,现代主义雕塑便往往通过抽象与暗示来获得新颖的艺术效果。
(二)建筑
建筑是一种具有象征性的视觉艺术,它“一般只能用外在环境中的东西去暗示移植到它里面去的意义”,“创造出一种外在形状只能以象征方式去暗示意义的作品”①。
建筑充分体现了功用和审美、技术与艺术的有机结合。尽管各种建筑的形式、用途各不相同,但它们总体上都体现了古罗马建筑学家维特鲁威(Vitruvius)所强调的“实用、坚固、美观”的原则,总是力图展现各种基本自然力的形式、人类的精神与智慧。也就是说,建筑在具备实用功能(可以供人居住等)的同时,有其一定的审美功能特性。它通过形体结构、空间组合、装饰手法等,形成有节奏的抽象形式美来激发人在观照过程中的审美联想,从而造成种种特定的审美体验。如中国古代宫殿的方正严谨、中轴对称,使人感觉整齐肃穆;哥特式教堂一层高似一层的尖顶、昂然高耸的塔楼,则令人有向上飞腾之感。北京的天坛、埃及的金字塔、法国的巴黎圣母院、澳大利亚的悉尼歌剧院等等,都以风格特异的抽象造型,给人以独特的审美感受和启迪。随
着当代人类对生态环境的自觉意识的日益提高,建筑与环境的和谐也越来越成为人类的迫切需求,蓝天、绿地、水面、林荫使人们对建筑的视觉审美扩展到了一个更大的范围。
建筑也是时代文化精神的一面镜子,犹如用石头写成的历史。雨果在《巴黎圣母院》里谈到大教堂时,就曾经指出:“这是一种时间体系。每一个时间的波浪都增加它的砂层,每一代人都堆积这些沉淀在这个建筑物上”。面对各式各样的建筑,人们不仅能够欣赏它的造型之美,而且可以从中认识和感受历史的风貌、时代的变迁、民族的精神和文化的创造。古希腊建筑的庄严与优美,哥特式建筑的挺拔高耸,洛可可建筑的华丽风格,现代建筑光滑平薄的立面,后现代建筑充满隐喻的变形、分裂、夸张的装饰,都相当准确地反映了各个历史阶段的时代文化精神面貌,反映出不同历史时期人们的审美趣味。
(三)书法
书法作为一门独特的中国艺术,是从实用升华而来的。它利用毛笔和宣纸的特殊性,通过汉字的点画线条,在字体造型的组合运动与人的情感之间建立起一种同构对应的审美关系,使一个个汉字仿佛具有了生命,体现出书法家的精神气质与审美追求。“中国的书法,是节奏化了的自然,表达着深一层的对生命形象的构思,成为反映生命的艺术。”
具体而言,书法的审美特征主要体现在:第一,姿态。草书和行书或轻盈、或敏捷、或矫健,隶书、楷书在安定稳重里透露着飞动流美,篆书分行布白圆润齐整、用笔流畅飞扬,它们各各具有造型姿态的美。在书法作品中,笔法墨法相兼相润,字型笔画自由多样,线条曲直回环运动,传达出各种姿态和气势,形成了一种变化无穷的艺术效果。而书法家自身人格的蕴藉,更使点画笔墨形成一种用笔之力、运笔之势,反映出生命的运动美。唐代书法家孙过庭曾经惊叹:“观夫悬针垂露之
东晋 王羲之《兰亭序》异,奔雷坠石之奇,鸿飞兽骇之资,鸾舞蛇惊之态,绝岸颓峰之势,临危据槁之形;或重若崩云,或轻如蝉翼;导之则泉注,顿之则山安;纤纤乎似初月之出天崖,落落乎犹众星之列河汉”。王羲之的《兰亭序》,便具有一种浑然天成、洗练含蓄的秀润之美,“字势雄强,如龙跳天门,虎卧凤阁”,达到了姿态美的高峰。
第二,表情。书法是一种心灵的写照。南齐书法家王僧虔认为:“书之妙道,神彩为上”。张怀瓘《书断》也说:“文则数言乃成其意,书则一字已见其心”。书法创造中,线条变化与空间构造表现出某种宽泛的情感境界,自由灵活地将书法家的内在气质和个人生命情调带入笔墨,使之成为一种人格与精神的映照。“喜怒哀乐,各有分数。喜则气和而字舒,怒则气粗而字险,哀则气郁而字敛,乐则气平而字丽。情有轻重,则字之敛舒险丽亦有深浅,变化无穷”。这种情感化的线条笔墨与鉴赏者之间产生情感对应效应,唤起相近的审美体验,使之得到美的陶冶、审美的享受。
第三,意境。意境创构是书法的最高境界。“中国古代的书家要想使‘字’也表现生命,成为反映生命的艺术,就须用他所具有的方法和工具在字里表现出一个生命体的骨、筋、肉、血的感觉来”。在笔画形式中,书法艺术无色而具绘画的灿烂,无声而有音乐的和谐。而意境深远的书法作品,必定体现出书法家特定的审美理想。唐代颜真卿在精神上追求“肃然巍然”的磅礴之境,他的书法端庄宽舒、刚健雄强,令人感觉酣畅淋漓、正气凛然。清人郑板桥天性自然,其“六分半书”也是那样真率与活泼。有形的字迹飞动中创造了一种形而上的神韵,使书法艺术超越有限形质而进入无限境界。“一点一画,意态纵横,偃亚中间,绰有余裕”。这种意境之美,是一切中国书法艺术的总体审美意向,也是书法艺术的灵魂。
(四)摄影
摄影是一种现代感很强的视觉艺术。自从法国人达盖尔(Daguerre)在1839年发明摄影术以来,无论在技术还是审美方面,摄影都取得了全面迅速的发展。尤其是,随着摄影技术的发展,人类的审美视野扩展到了从太空到海底、从微观到宏观的广阔世界。摄影已成为今天人的视觉审美的主要表现工具之一,成为人类的“第三只眼睛”。
摄影艺术独特的审美特征,是从其运用照相机和感光材料在现场拍摄实有物体景象这一基本特性派生出来的,主要表现为纪实性与艺术性的统一。一方面,摄影直接面对被拍摄的实际对象,从纷纭复杂、瞬息变化的对象运动中撷取生动感人的瞬间,以作品高度的生活真实感来创造具有审美价值的艺术形象,唤起人对生活现象特有的审美视觉感受。这是摄影艺术不同于其它艺术的根本审美特性。另一方面,由于摄影艺术形象的诞生总是通过照相机快门开启的短暂瞬间来完成的,它不仅需要艺术家有意识的审美选择,而且经过了艺术家摄影造型手段(包括构图和光影控制等)的处理,是在线条、光影、色彩有机结合基础上形成的,因此,摄影艺术的审美表现力、概括力和感染力有其自身特殊性。比如,与同样以造型审美为特征的绘画相比,虽然都是对视觉形象的选择和表现,但摄影、尤其是现代摄影艺术独具的客观、真实、快速、简便的长处,却是绘画所无法比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