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是编作者,一作董史,一作董更。即使四库馆臣,也未统一。如
《四库》著录是编,末载作者后跋一则,有“是岁冬至,更载书”,故前出提要也作“董更撰,更字良史”云云;而《四库全书总目》在是编提要中却又作“董史撰,史字更良”云云。这一问题的出现,是由于该书的作者后序中出现了“闲中老叟董更良史”之自称,故而出现了以上两种不同的名与字的解读法。藏书家鲍廷博(1728-1814)发现了这一疑问,并作了初步的考辨,提出了“颇疑‘更良’为字而‘史’其名也”的观点,甚至怀疑其中的“更”字还是形近的“史”字的转写之讹 ,也就是说,作者应该是“董史,字良史”。晚近,余绍宋(1883-1949)则根据南宋人曹士冕《法贴谱系》中“豫章士友董良史家有法帖拓本数卷”云云,进一步证实了鲍氏的推断。与此同时,鲍、余二氏也将四库馆臣“(董史)不详其里贯”的问题也一并解决了。鲍廷博认为,董史乃“西江人”(即江西),“隶籍洪都”;余绍宋也认为,董史乃“豫章人”。洪都、豫章同地,均为古称,即今天的江西省南昌市。其时应称降兴府,为江南西路(简称江西)的治所。来源书法屋,书法屋中国书法学习网。
综上所述,《皇宋书录》的作者董史,其小传大致可以这样描述:董史(生卒年未详),字良史,自号闲中老叟。理宗朝隆兴府(今江西南昌)人,咸淳元年(1265)尚在世。儒生,擅诗书,精小楷。见闻广博,家藏书画碑帖名迹丰富,与曹士冕辈时相过从。
董史《皇宋书录》的意义在于:首先,内容上正好补足了陈思《书小史》两宋书家传记之所缺,可以前后相续接。董史所记,已经基本贯穿了两宋时代,尤其是南宋一代的书家,有赖是编汇集,因此也被后世学者视为《宜和书谱》以后最重要的两宋书法史研究资料。其次,其叙述体例较《书小史》之类有所拓展,即书家小传之中也略见作者之评论,不唯材料汇采而已,其中若干条目之后,也加按了自己的跋记,更增加了该书的利用价值。至于该书的其他价值,比如校勘学上的利用价值,以及它的疏失之处,比如编次未精、叙事未详等等,也较明显。
随着南宋赵孟坚、曹士冕、董史一辈人物的凋零,也实际上宣布南宋书画鉴藏、法帖考证以及书史与书学著述的最后一抹余晖也已经落幕。难怪董史惟有一声长叹:“呜呼!老成凋落,微余记录,后生无复道之者矣,岂不悲哉!……士之抱负所长,而不见知于一时,不传于后世者,岂惟书哉!”
一个时代的文化辉煌不再,一个时代的命运又何以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