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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术语

[日期:2008年03月08日] 来源:中国艺术家网  作者:chris [字体: ]

指书


  亦称“染指书”。用手指蘸墨作书,故称。北宋时已有。马永卿《嫩真人》载:“温公(司马光)私第在县宇之西北,诸处榜额皆公染指书。 其法以第二指尖抵第一指头; 指头微曲,染墨书之。”学习指书须在笔书具有相当造诣后攻习。

 

院体


  书法术语。用以对书法气格的品评,一般含有贬意。北宋黄伯思题《集王书圣教序》称:“《书苑》云:‘唐文皇制圣教序,时都城诸释诿弘福寺怀仁集右军行书勒石,累年方就,逸少剧迹咸萃其中。’ 今观碑中字与右军遗贴所有, 纤微克肖,《书苑》之说信然,然近世翰林侍书辈多学此碑,学弗能至,了无高韵,因自曰其书为院体。唐吴通微昆弟已有斯目,故今士大夫玩此者少; 然学弗能至者自俗耳, 碑中字未尝俗也。非深于此者,不足以语此。”

 

经生书


  书法术语。唐代佛教盛行,信徒多以佛经敬奉,佛经多以端正工稳的小楷手抄而成,抄写佛经的人被称为“经生”,其字则称为“经生书”。 这类手抄的经卷, 在书法上亦有较高的水准, 反映了唐代书法已相当普及。但后人袭称之“ 经生书”,则含有贬意。

 

六分半书


  清代郑燮(板桥)法书的别称。郑燮以隶书笔法形体掺入行楷,又时以兰竹画笔出之, 自成面目。 此书体介于楷隶之间,而隶多于楷,隶书又称“八分”,因此郑燮谑称自己所创非隶非楷的书体为“六分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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